第一,政府补贴
(1)耕地保护补贴,这是党中央有关部门出台的文件。
(2)实行耕地二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或其他方式,坚持农户自愿、民主协商的原则,坚持农民自愿、有偿承包的原则,严格执行县、乡、村三级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在合同上规范填写并建立经营范围,严格按照流转合同的要求,实行面积流转,实行面积流转,农民参与受让方将原承包土地流转给受让方。
(3)种养补贴,这是国家严格管理并给予补贴的。
(4)以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农业转移人口入市、缴纳社会保障基金为原则的农业转移人口,按照农业转移人口一定比例将本市新增的耕地等土地供给,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的耕地,按照一定的比例享受相关补贴。
四、具体实施标准
各地根据不同农业转移人口的特点,实施不同的产业政策。在选定土地流转的条件下,因势利导,以集中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采取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保护、绿色产品供给为导向的产业发展模式。在“五区三带”(地理、气候、农牧业、人口)的总体规划中,按照各地地形、气候、生态环境、产业发展格局,合理安排,集中制定《城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1年)》《城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2年)》等2020-2022年城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并按照政策的规范和要求开展制定。
(二)强化统筹规划编制和谋划。各地要制定城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统一规划布局、适度超前,编制优化城乡规划,通过规划引领,打造乡村风貌。
(三)实施多元主体管理。各地要把规划引领和用地市场规划作为政策引导和企业投资规划,要统筹统筹协调,形成统一的城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协调制定城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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