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科院关于大力发展特种养殖致富项目实施现状的报告》明确指出,开展特种养殖致富项目,应当在适宜的地形、水质、面积和劳力投入上进行综合考虑,根据地域特点、气候类型、市场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在山地要做到场地平整,向东南倾斜,向阳区以东西跨度为宜;阴山应避开风口,以水压涨而高密度集中在周边。要有合理的规模养殖布局,并设置保护区、防敌区、试验区,创造良好的养殖效益。
《关于推广特种养殖致富项目的通知》明确,在有条件的地方要推广标准化特种养殖,在一定范围内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建立完整的技术推广网络,形成“基地化+养殖小区+农户”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建立标准化的特种养殖致富项目体系。
(一)饲养的规模要求
(1)饲养规模以5万只以下的中、小规模或家庭养殖场为宜。
(2)饲养数量:10万只以下的养殖场,每批饲养规模不宜超过50万只。
(3)饲养条件:为节约饲养成本,节约设施,提高效益,种畜禽场应按现代畜牧业生产需要及发展规划分期分批择优选择种畜禽场,按不同的规模要求建立相应的种畜禽场。
(4)场内布局:场区远离村庄、人畜聚集区、居民区,距居民区、工矿区、管理区、卫生防疫区及有明显污染区。
(二)种畜禽的选育工作
1、选育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有关规定,包括畜禽遗传资源的收集、保存、鉴定、利用、利用、利用等。国家重点保护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应当与农业农村部、国家科技部等部门在农业农村部、国家生物安全委员会、国家地方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畜禽疫病控制中心、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开展畜禽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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