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种养结合试点城市

水稻种养结合试点城市
水稻种养结合试点城市水稻种养结合试点城市水稻种养结合试点城市水稻种养结合试点城市为四川、重庆、云南、湖北、湖南、湖北、河南、江西、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重庆、广西、江西、安徽、福建、山东、重庆、海南、江苏、河南、湖北、湖南、江西、陕西。
一、集体土地经营
1、种养结合试点城市基本是以土地入股的形式,以每亩3:1的比例为一个单元,按照股产量进行分配。
2、将两种资源集中在一个小区,每个小区的年产值不超过40万元,分不同的时段将入股比例分配,每个小区产量再多的农户可以适当降低基数。
3、由于每个小区年产值能够根据当地的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如果当地市场需求还在不断上升的话,可以适当降低风险。
二、自主经营
1、只有一户拥有两亩左右的种养结合小区,这种模式将资源集中在一起,只有在很多规模不大的小区才能享受到同等的好处。
2、按照每个小区年产值的100%进行分配,所以每个小区的总收益不得超过200万元。
3、每个小区的总收入就在100-200万元,有的达到300-500万元,还有的超过1000万元。
三、资金投入
1、按照每个小区当年投产的资金来算,每亩大概投放种养殖与配套的土地2000元,土地租金大约600元左右,设施用地50元左右。
2、还有将100元的人工费用和饲养成本投入到3000元的种养殖与配套的饲料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3、总投入在5100元左右。
4、总投入在36000元左右。
四、产出收益
1、按照每亩年产的成品鸡1000只的售价来算,每只按照售价5元计,1000只就是72000元。
2、利润在40-50万元左右。
五、一年售卖
1、大概为50-70天左右,500只大概为2000-3000元。
2、每只5公斤销售时体重可以达到1.5公斤,总利润可以达到6000元左右。
3、但是计算的话,如果是第一次卖鸡的话,那么总成本就需要7500元,去除总成本7000元,纯利润在40-6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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